城金发〔2018〕3号
中心城区(含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普惠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作用,规范单位缴存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要求,我办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8年3月至6月
二、核查范围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单位)。
三、核查内容
1、单位是否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
2、单位是否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3、单位是否按时(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足额(按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逾期缴存、不缴、少缴行为。
重点核查:单位缴存职工人数是否与实际在岗职工(包括聘用人员)人数一致、缴存基数是否与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数一致、是否做到按月代扣代缴。
四、核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核查以单位自查为主,办事处专班随机抽查,并视单位自查上报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核查。
请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城金发〔2017〕3号)以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城金发〔2017〕5号)中关于缴存对象、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上限调整为3895元)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自查表》,在此基础上做好年度基数核定及规范缴存工作,务必于2018年6月30日前上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自查表》、2018年度《荆门住房公积金年审登记表》和《荆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五、核查咨询电话
为更好的方便各单位做好本次核查工作,对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实行专人服务,具体各单位服务人员请关注微信公众号“365网址导航大全”、365网址导航大全门户网站以及住房公积金QQ群(206025452)最新信息。
专人咨询服务电话:
宋文文:2384712;李思雨:2384710;张雪:2384711;李苗苗:2384713;李梦娇:2384715。
附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自查表
附件2:荆门住房公积金年审登记表
附件3:荆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365网址导航大全城区办事处
2018年3月21日
缴存单位专人服务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