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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今起可在线办理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17 15:09:16
昨天从无锡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今天起,继退休提取、外地职工离开本市提取、委托还贷签约、委托还贷解约等4项业务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办理之后,租房提取业务也搬上微信端了。
 
适用对象
 
①在无锡(含江阴、宜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②无因购买、建造、大修或还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③无房且租房的职工。
 
原办理流程
 
租房提取根据租住房屋类型,分为租住商品房提取和租住公共租赁房提取。
 
职工办理租住商品房提取业务,需通过微信、网站的租房提取预约功能,预约柜面办理业务的地点和日期。预约信息经过系统初审通过后,中心在8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核验职工是否无房,确认职工无房后,中心发送短信给职工,告知预约成功。职工需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租房提取。
 
职工办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业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租金缴纳证明原件、本人借记卡等材料到中心柜面办理。
 
业务亮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推出租房提取业务从“见一次面”提取到“不见面”提取,职工不用再提供任何材料,也无需职工到柜台办理,租住商品房最高可提取9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最高可提取一年的租金。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办事职工,更好地服务了锡城职工,也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繁荣与发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作用。
 
温馨提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关闭原有的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预约功能,但已成功预约的职工仍可以凭短消息到柜面办理业务,也可以使用微信端“租房提取”功能重新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要求,开展租房提取业务以来,至今已办理租房提取约27000人次,提取资金达2.85亿元。其中,2016年、2017年的租房业务提取均超过1.33万笔,提取金额超1亿元/年。另外,中心自2017年11月27日开通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以来,累计在线办理四项业务(退休提取、离开本市提取、委托还贷签约和解约)1.8万多笔。在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广受欢迎的情况下,中心进一步推出在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自此,离开本市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和购房提取4个业务量大的提取业务,已经实现三项业务的在线办理,约覆盖提取业务总量的60%,预计每年将有10万多人受益。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