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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修订稿征求意见 非本市户籍连缴两年方可申请贷款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17 15:08:54
1月1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修订稿)》(简称《办法》)意见的通知,其中拟规定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月26日。
 
本次《办法》的修改主要体现在政策规定方面和市民用公积金申请贷款条件方面。
 
《办法》第五条强调:“公积金中心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委、省市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本办法与国家及有关部委、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准。”
 
这是此次修订意见中的最核心要点,意味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严执行国家的调控政策不放松。
 
另外,《办法》对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方面有了更严格的条件。《办法》第七条第(二)点规定:“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而此前的规定,本市户籍职工连续6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1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事实上,广州早在2017年3月30日就已开始按上述政策执行,当时由于相关政策的出台,使不少消费者不得不临时推迟购房计划,而被业内称之为“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新政”。大源按揭公司总经理郑大源认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再次挂出该政策,只是政府部门对其正式确定,没有特殊意义。而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认为,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政策再征意见,意味着今年广州楼市调控政策放松的可能性不大。郑大源表示,该政策已消化近10个月,其对楼市不会起到太大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再次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而对于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的职工,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