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姐在荆门城郊一家私营企业上班两年多,今年4月20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想到单位曾经给自己交过住房公积金,就打电话到本报咨询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作出了如下答复:根据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7种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7种条件分别是: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口;3、就业深造;4、判刑;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公积金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7、女职工满45岁、男职工满50岁。由于魏小姐提供的信息有限,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看是否满足这7项条件之一,否则将暂时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该负责人同时还提醒:为确保提取手续的顺利办理,职工可通过中心网站或电话咨询了解相关详细政策,按要求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的《荆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其他提取证明资料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中心网站地址:http://www.ykwgou.com;中心营业部电话:0724-2346556